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衡水市民政局选聘工作人员面试通告

更新时间:2019-10-16 来源:本站 浏览量: 作者:衡水市第七人民医院(衡水市精神病医院、衡水市精神卫生中心)

为做好市民政局下属单位选聘面试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面试通知单的打印

请考生于2019年10月21日---22日之间,到市民政局办公室领取《面试通知单》。面试时间定于2019年10月23日,具体以《面试通知单》为准,地点、注意事项详见《面试通知单》。

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、笔试准考证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。每场面试前,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。考生抽签结束未到者视为放弃资格。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,不得报姓名。

二、面试形式和内容

面试分类为卫生类岗位,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。

面试测评的要素从以下选项中进行组合:综合分析能力、逻辑思维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、组织协调能力、人际沟通(应变)能力、自我情绪控制、举止仪表、岗位适应能力、专业能力、操作能力等要素。

三、考生注意事项

(一)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、笔试准考证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。

(二)考生不得随身携带通讯工具,携带通讯工具的应当关闭电源后,交工作人员保管。将通讯工具携带进入面试候考室、又未交给工作人员保管的,视为违纪,取消面试资格。

(三)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,抽签结束未到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。

(四)面试时考生只准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,不得报姓名或透露其他个人信息。

(五)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普通话作答。

(六)面试考生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,不准大声喧哗。有事必须向工作人员报告,不许擅自离开指定区域。

(七)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,不得返回面试室、候考室,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、议论。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,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。

四、考生违纪处理规定

有下列行为之一者,取消其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:

(一)携带通讯设备、无关物品进入面试考场;

(二)面试封闭管理期间未按规定上交手机等通讯工具;

(三)着行业制服或明显标饰服装进入面试考场、候考室;

(四)擅离候考室;

(五)面试时讲出自己的姓名及有可能影响面试结果公平公正的其他信息;

(六)不按照试题要求回答问题,讲与考试无关的内容;

(七)违反保密、回避规定;

(八)不服从工作人员指挥的;

(九)替考的;

(十)将题签、草纸带出考场的;

(十一)在候考室或考场内吸烟、交谈、喧哗或有其它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;

(十二)威胁考官及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;

(十三)其他影响面试公正性或面试正常开展的言行;

(十四)其他舞弊、违纪行为的。

附:进入面试人员名单


衡水市民政局

2019年10月16日